[新聞] 尊重原民狩獵文化 內政部放寬持有自製獵槍



2011年10月6日 22:03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電影《賽德克‧巴萊》持續發燒,台灣原住民文化愈來愈受重視,而「狩獵」本是台灣原住民的傳統文化,不過台灣原住民持獵槍打獵時,常因誤觸槍砲彈藥刀械許可與管制條例,而遭處分。內政部6日公布修正草案,希望能有效放寬原住民持有自製獵槍的規定。
▼原住民傳統文化愈來愈受重視,內政部6日公布槍砲管制條例修正案,希望能放寬原住民持有自製獵槍的規定。(圖/翻攝自網路電影劇照)

民國90年已經在立法院修正通過為,原住民擁有自製獵槍,但必須向主管機關登記。但為何原住民打獵還是遭到檢察官起訴,只因90年的修正案只明定可擁有自製獵槍,對於獵槍的「子彈」卻沒有明確規範,若原住民同胞一般工業子彈打獵,仍觸犯了槍砲彈藥管制條例。
以打獵維生的原住民也強調,「我們雖然有槍,但是不會用槍做犯罪的事情,應該要把原住民狩獵的規範再放寬,要不然我們要怎麼生活?」
內政部6日公布修正草案,明確訂出自製獵槍和發射填充物的定義。希望能避免原住民誤蹈法網。內政部表示,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捕獵維生之生活工具,是以傳統方式引爆火藥射出填充物的獵槍,並且可以使用玻璃片、彈丸等發射。
而泰雅族律師也指出,然而隨著專業知識的演進,目前大部分的獵槍已經更精良了,但目的都一樣是打獵用的。但法律中一般工業子彈仍然不在目前的允許範 圍內,原住民只能擊發傳統的填充物狩獵,也就是說按照規定,原住民們打獵時不能用更方便的現代槍械彈藥,而被強迫採用較原始的填充式彈藥。
隨著時代進步,狩獵求生方式也隨之演進,本屬正常行為,但法令過於死板造成原住民極大困擾,未來檢察官會不會再因獵槍的發射方式不符目前的規範,進而起訴原住民獵人,仍然會是大家關心的議題。

原文網址: 尊重原民狩獵文化 內政部放寬持有自製獵槍 | ETtoday政經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11006/366.htm#ixzz1m1Ajcy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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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這麼久以後,終於有人重視這樣的問題了!其實就我上山訪談的經驗,原住民獵人除了少數擁有合法槍枝之外,多半擁有自製獵槍(換句話說就是非法獵槍)。但是,我們的法規在還沒重視到原住民族打獵權益之前,擁槍是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的。就算爾後開放原住民族可以合法擁有槍支,竟又無法使用一般子彈,所以當我聽到他們使用散彈(可能是達姆彈之類)打獵,還是一樣「違法」且可能被警察取締的。我們的立法不是只為了服務主流族群,更該多多關注非漢人以外的族群,特別是這一類跟傳統慣習有關的行為,並不是純粹如字面上「打獵」兩字而已,而是富有更深的文化意涵,是原住民族教育中的一環。非屬於這樣文化圈的族群或團體,更不該將這樣的打獵行為,片面的認為是「野蠻」、「濫捕」。部分居於山區的原住民族已深受現代化影響,多半從事與農業或到都市就業,靠打獵為生的人少之又少。此外,雖然歷經現代化,但在原住民族的文化中仍保有嚴格的耕作與打獵季節的內化規範,這樣根據季節變換而從事農、獵,與自然生態融合為一的生活方式,誰說原住民族不是天生的生態與保育專家呢?

回到槍支問題,除了在立法的過程中必須要有人類學專家參與以外,最重要的是要邀請部落耆老與部落一般民眾,以達到這樣由下而上(bottom-up)的立法與政策制定目的。人類學家能夠依據訪談資料與對原住民族的認識,提供學理的依據;而部落耆老與部落一般民眾更可以提供他們對現實生活的狀況、對法條的理解,以找出共識,維護原住民族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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